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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SEE慈善信托介绍及回顾(下)

发布时间:2021 / 04 / 14

导 读:
近日,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爱文率民政部慈善社工司司长贾晓九,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学刚、慈善工作处处长陈晓亮,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概还等民政部调研组一行,莅临阿拉善SEE公益机构就慈善信托相关项目进行考察调研和工作指导。

2016年12月27日,《中信·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华软资本环保慈善信托》成功备案,这是北京市第一单“双受托人”慈善信托;当天,中国第一例慈善组织作为“单受托人”的慈善信托《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也备案成功,为慈善组织备案和实施慈善信托开创了先河,填补了慈善组织在慈善信托中单受托人角色的空白。四年多来,两单慈善信托一直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运行良好。

现编发系列文章,方便更多会员了解慈善信托及阿拉善SEE两单慈善信托业务进展情况。本篇为阿拉善SEE两单慈善信托备案及专家点评、媒体报道情况介绍。

阿拉善SEE发挥企业家创新精神开创先河

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后,社会各界均开启了慈善信托的讨论与探索,然而最初备案的慈善信托当中,慈善组织任慈善信托的单受托人,这一最能体现慈善信托本质、同时也是在《慈善法》中明确列出的模式,却始终没有实现。对于凝聚企业家会员创新精神的阿拉善SEE来说,不仅希望探索尝试慈善信托,更希望在各方共同努力之下,实现创新性的突破。

慈善组织任单受托人难以落地,很重要的原因是信托账户无法开立,然而银行也有其他类的产品可以实现资产隔离的属性和功能,阿拉善SEE在推进双受托人慈善信托备案的过程之中,向北京市民政局表达了这一愿望,北京市民政局当即表示积极鼓励创新,在研究了政策与信托的细节后,给予了专业指导,为慈善信托的探索和创新提供了极大帮助。

2016年12月27日,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在北京市民政局完成《中信·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华软资本环保慈善信托》与《北京市企业家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的备案,获得备案回执。

第一单:《中信·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华软资本环保慈善信托》
    《中信·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华软资本环保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为华软资本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由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和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担任,是第一单双受托人慈善信托,监察人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资金监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信托财产规模100万元,每年慈善信托支出数额不低于20万元,信托成立至今共执行4次慈善支出,累计支出80万元,投资收益11.61万元。
    感谢阿拉善SEE会亲华软资本王广宇先生第一笔100万元慈善信托捐赠,以及监察人中伦律师事务所贾明军律师免费全程对于法律条款的保驾护航。


《中信·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华软资本环保慈善信托》发布会现场

第二单:《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
    《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是自2016年9月《慈善法》正式施行后,中国第一单慈善组织作为单受托人的慈善信托,为慈善组织备案和实施慈善信托开创了全新的结构与模式,填补了慈善组织在慈善信托中单受托人角色的空白,凸显了慈善组织的重要性。该信托的委托人为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企业家代表,受托人为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监察人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资金监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信托财产规模100万元,每年慈善信托支出数额不低于10万元。信托成立至今共执行4次慈善支出,累计支出40万元,投资收益2.24万元。
    感谢张泉为代表的25位公益金融班的会亲同学们100万元慈善信托捐赠(每人4万),以及监察人中伦律师事务所贾明军律师免费全程对于法律条款的保驾护航。

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
参与会员

艾路明 陈 波 陈军华 陈琳琳 陈 鸣
陈文杰 褚小波 杜树华 何晶晶 贾 辉
李冰迪 李凤德 孙忠伟 王智鑫 吴 昊
吴 炜 吴卫兵 肖英灼 徐 奕 薛 超
于亚超 张 泉 赵成龙 郑立昌 朱玉迎

2016年12月28日,阿拉善SEE在北京召开“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张扬及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锦萍、《中国非营利评论》执行主编马剑银等业界专家,针对阿拉善SEE本次发布的慈善信托案例进行了探讨,肯定了阿拉善SEE的创新尝试的意义,为国内慈善组织作为单受托人开创了先河,期待更多的慈善组织勇于尝试,给慈善信托领域带来更多的创新和发展,作出慈善组织应有的贡献。新华网、公益时报、金融时报多家媒体对进行了报道(报道原文见文末)。

徐永光 南都基金会理事长

“其实是慈善发明了信托,信托制度的源头是做慈善,其实慈善信托才是现代信托的鼻祖。慈善信托第一种是信托公司做单一受托人,实际操作上到最后只能二次委托给慈善组织。第二种是慈善组织做单一受托人,在法律中没有问题,委托人是冲着慈善机构很专业而委托的。第三双受托人模式,两个受托人做了分工,一个财产打理好,另一个是将慈善目的进行落地。慈善信托的财产形态可以是现金、股权、房产、土地,有很多很多形式,而且蓄金池越做越大,我坚信未来10年慈善信托规模肯定要过万亿。

我建议阿拉善SEE可以把你们的双受托和单受托流程梳理得非常明白,然后所有的法律文件全部开源,这样创造新的价值。”

金锦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我们为什么都对阿拉善SEE这个慈善信托欢欣鼓舞呢?

第一,阿拉善SEE这是第一单以慈善组织作为单一受托人的慈善信托,这能够体现慈善信托的典型本色,信托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慈善事业谁做专业?慈善组织专业。委托人在选择受托人的时候,他如果选择要增值保值,他会选择信托公司,如果他要选择做环保事业的话,他可能会选择阿拉善SEE。

第二,阿拉善SEE这个慈善信托理清了误区,破除了障碍,受托人必须得有信托帐号其实这个本来不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必备事项,却被我们的业界以及一些地方的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备案管理机关所固守。北京市民政的做法好在哪里呢?其实一个信托能不能够设立不是看有没有一个独立的信托帐号,而是说这笔信托财产有没有可能与受托人的其他财产相分离,来实现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其实在我们当下的金融体制里面,尽管没有信托帐号,我们有其他的帐号也可以实现同样的功能,比如说共管帐号,托管帐号、监管帐号、保管帐号等。阿拉善SEE这一慈善信托实际上是为其他的慈善组织以后以这种模式去设立慈善信托趟出了一条路径,所以这个勇气和创新意识,也得感谢北京市民政局,你们能够认可这个方法,说明你们懂得信托是什么,并不是从形式上去知道信托是什么。

第三,作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其实在法律上承担的义务标准是很高的,阿拉善SEE有勇气去做一个慈善信托的受托人, 就一定要做好真的以一个受托人的标准去做好慈善信托,这个标准里面包含了太多的义务,它会让我们阿拉善SEE更会善作善事,同时促使我们能力提升。慈善信托下一步必须得突破信托财产多样性的可能,构建起慈善信托的税收制度,我们这些做政策倡导的,要为此要去做出更大的努力。”

马剑银 《中国非营利评论》执行主编

“关于慈善组织做受托人,从9月1号开始大家有可能在舆论上认为好像遇到了没有办法开信托专用帐户这样的问题,导致各个地方民政部门不敢给他们备案,这个问题是一个伪问题,我为此把2002年以来所有银行帐户方面法律条文全部拿过来,包括规章、银监会、人民银行通知都拿出来研究一遍,不是慈善组织不能开专用帐号,而是大家对专用账户的理解是有误区的。在这件事里可以说广发银行有魄力,有眼光。

信托财产专用账户现在一般是信托公司在开,但是不意味着只有信托公司才可以开,既然慈善信托已经成为法律的一项制度,慈善信托的专用账户当然是可以开的,但是各个银行因为没有人民银行这样的一种解释,他们很多在行动上还是有点顾虑。所以在这件事上,特别感谢广发银行和北京市民政局的推动,能把这个行动、过程公开,对各个地方也是示范,把可能是困惑的问题给大家解释了,这些问题其实在法律连上没有任何障碍。非常祝贺阿拉善SEE为慈善信托做出贡献。”

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新闻发布会嘉宾合影

阿拉善SEE两单慈善信托的目的,均为资助和扶持中国民间环保公益组织的成长,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属于《慈善法》所规定的慈善活动范围,信托成立至今,已资助22家初创期环保公益组织,资助金额共计120万元,所资助的环保公益组织主要致力于野生动物保护,城市垃圾处理,环保志愿者参与,湿地保护等议题,受益地区涵盖北京、山东、青海、辽宁、广东、宁夏、云南等地区。

慈善信托资助评审会

除了本信托的资金支持外,受托人还帮助受益人进行资源推荐与连接,组织行业交流与培训,通过跨界、鼓励创新、行业倡导和市场机制等多种策略来推动受益组织的发展和成长。


阿拉善SEE慈善信托影响力

作为全国首单慈善组织作为单受托人慈善信托,受到了社会公众、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在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贡献了切实可行的慈善信托模式。

该慈善信托的成功备案,也激活了全国各地的基金会探索与尝试慈善信托新模式,在此之后,公益组织以单受托人的身份成功备案慈善信托已不再空白,对于行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贡献意义。

该信托的成立过程,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案例中心组织成教学案例入库,并且此单单受托人慈善信托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7)》评为“2016年中国十大年度慈善热点事件”。

 

阿拉善SEE对于慈善信托相关政策的期待


在2月25日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一行的调研座谈会上,阿拉善SEE对于慈善信托的发展,也提出三点希望:

1、希望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尽快落地

首先,慈善信托财产的税收优惠问题一直未得以明确,尽管《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中的促进措施包括“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但是并没有相关财税部门的政策跟进,由此带来无论是大额捐赠人还是慈善组织均处于观望态度。

其次,慈善组织作为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是否视为慈善支出也未得到明确,《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涉及到信托公司有“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免计风险资本,免予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的促进措施,但是针对慈善组织是否能把相关的信托资产作为慈善收入或支出没有明确。

2、希望给予慈善组织为慈善信托开展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慈善信托财产运用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可以运用于银行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资产,但委托人和信托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款规定了慈善组织管理慈善信托的过程当中可以进行保值增值的范围仅限于低风险资产,只给予了信托公司和委托人另行约定的空间,限定了慈善组织的空间。2018年10月份出台的《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慈善组织可以进行的保值增值投资活动范围相比起来更加广泛。慈善信托应当依据委托人的意愿开展慈善活动及资产的管理,如果委托人在信赖慈善组织的基础之上对于资产的管理有更高的要求,反而因为《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规定无法开展,仅仅只能局限于低风险资产。因此建议能够赋予慈善组织作为委托人同样的权力。

3、希望非货币类慈善信托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明确

目前发布的《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中,并没有对非货币财产,例如股权、不动产、艺术品、版权等的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运营及备案模式予以明确,慈善信托因其天然的属性可以带来大量非资金类财产进入慈善领域。我们期待未来此相关的制度出台,带来慈善信托新的飞跃发展。

阿拉善SEE作为中国民间本土最具影响力的环保组织,将继续发挥企业家资源优势,发掘内在创新驱动力,进一步着重于完善慈善信托管理能力建设;并将持续探索更多的形式,让中国慈善公益事业走上更加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北京推出环保慈善信托

来源:新华网,2017年01月24日,http://www.xinhuanet.com/gongyi/2017-01/24/c_129460054.htm

近日,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发布了阿拉善SEE作为单受托人的慈善信托,这是《慈善法》正式施行后,我国首例慈善组织作为单受托人的慈善信托。

该慈善信托的全称为“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委托人为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代表张泉、受托人为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监察人为中伦律师事务所、资金监督保管账户设立在广发银行,信托资金100万元,将用于支持初创期的环保公益组织。该慈善信托已在北京市民政局完成备案。

《慈善法》中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以由委托人确定其信赖的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担任”。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家信托公司推出了慈善信托计划,但单受托人全部为信托公司,而非慈善组织,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的推出填补了这一空白。

据阿拉善SEE副会长童书盟介绍,阿拉善SEE成立12年来,一直致力于资助和扶持民间环保公益组织的成长,打造企业家、环保公益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化保护平台,可持续地保护生态环境,业务聚焦荒漠化防治、绿色供应链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自然教育、环保公益行业发展4个工作领域,发展至今,阿拉善SEE有企业家会员近600名,直接或间接支持了400多家民间环保公益组织的工作,是我国民间发起规模最大、最有影响力的环保公益组织。

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即阿拉善SEE基金会)作为公募基金会,以及该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自建立起便非常重视财务监管与审计,长期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积极公开各类财务信息,在基金会中心网公布的基金会透明指数(FTI)保持满分。

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吸引了许多企业家,并在金融领域进行公益探索。委托人公益金融班代表张泉说:“《慈善法》颁布后,大家就一直关注慈善信托的发展,此次公益金融班的企业家参与到环保慈善信托的成立过程中,大家一起学习探讨,希望通过本次慈善信托实践,结合在金融商业领域的知识,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以期未来能够推出出更多的创新,让慈善信托为环保公益助力提供可持续的动力。”

阿拉善SEE副秘书长张媛表示:“我们也同步推出了与中信信托合作的一单双受托人的慈善信托,也是北京第一单双受托人模式,华软资本作为委托人,阿拉善SEE也愿意继续尝试慈善信托的各种模式,之所以这么重视慈善信托领域的模式尝试,是认为慈善信托作为慈善领域的新生力量未来必将得到大发展,慈善信托给慈善领域将带来多种可能性;阿拉善SEE此次成为全国首例慈善组织作为单受托人得以完成备案,感谢北京市民政慈善工作处给予的全面指导,以及各业界学者、中伦律师事务所、广发银行的全面保驾护航。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信托单受托人对慈善组织自身的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阿拉善SEE也会进一步着重于完善慈善信托管理队伍和能力建设。我们真诚欢迎更多的企业家、信托公司、金融机构和我们一起合作,共同开拓环保公益的慈善信托新领域。”(记者 王超)